
按照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,以下简称1号公告)的规定,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(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)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,下同)的,免征增值税。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,但扣除本期发

12月27日,增值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,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,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。据了解,1993年12月,国务院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。2016年3月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
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,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、实现高质量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2023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。 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,2023年1月1日起,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 一是保障人民健康,减轻患者经济负担,对部分抗癌药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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